上海房产合同纠纷律师

-李学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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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学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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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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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私自抵押已经出售的房屋是否构成恶意违约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如何确定赔偿金

添加时间:2023年08月13日 来源: 上海房产合同纠纷律师 浏览:366
[导读]:   李学峰律师,上海房产合同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李学峰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

  李学峰,上海房产合同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李学峰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开发商私自抵押已经出售的房屋是否构成恶意违约

一、开发商私自抵押已经出售的房屋是否构成恶意违约


买房人签订购房合同的目的是获得房屋的所有权,而房屋设置了抵押,影响了其所有权功能的发挥。




二、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


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发现开发商私自抵押已经出售的房屋的行为,购房者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去追究开发商的,发现开发商有类似行为的时候购房者也可以进行解决的维权。在上有许多专业的律师,你有任何开发商私自抵押已经出售的房屋问题可直接点击在线咨询系统解答。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如何确定赔偿金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如何确定赔偿金


1、有约定违约金的情况下




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绝大多数出卖人和买受人都会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当事人一方逾期付款或者预期交付使用房屋时,应当承担什么样的违约,也就是说,会明确约定逾期履行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者赔偿损失的计算方法。通常以该标准为赔偿金。


2、没约定违约金的情况下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相关法律知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无论是卖家或者买家遇到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问题时,应该采用正当的法律手段进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莫让自己的合法利益受损,恰当地处理好双方的关系,大家看完之后都清楚了吧。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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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来源:上海房产合同纠纷律师
  • 作者:李学峰[上海-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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